各位同学:
为认真做好2016-2017学年本、专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,鼓励学生刻苦学习、奋发向上、努力进取,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、导向和资助功能,根据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,开展2016-2017学年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,本批评选为国家励志奖学金,奖学金申报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,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奖项设置
名额1名。
二、评选范
具有宁波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学生(2014级、2015级、2016级专升本)。
三、评选条件
国家励志奖学金参看《宁波大学“国家奖学金”和“国家励志奖学金”评定实施细则》(附件1)。
四、评选原则
在评奖中必须坚持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、“宁缺毋滥”和“优中选优”的原则,做到评选条件公开、评奖名额公开、评奖程序公开和评奖结果公开,实行学院和学校二级公示制度。
五、评选程序和日程
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奖日程
1.10月9日—10月12日,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本人上学年的综合表现,按要求网上申请(登录网址为://ehall.elecbocai.com/new/index.html)国家励志奖学金,严格按照《国家奖助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说明》(附件)认真如实地进行填写。
2.10月12日—10月13日,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初评,确定初评名单,并在学院内公示3天。公示无异议后,学院统一打印生成纸质版申请表和汇总表,并同时在纸质申请表格上签署意见,送交学生发展与服务处。
3.10月14日前,学生发展与服务处对各学院系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,拟定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单,并在全校公示3天。公示无异议后,学校系统审核通过,学校主管领导审定后,并分别报送浙江省教育厅、宁波市教育局。
六、评奖说明和注意事项
1、2016-2017年度各类奖学金评比工作启动,请同学们务必主动关注各类通知,按照时间、要求等完成申报工作;
2、各类附件均上传各年级微信群、QQ群、学院官网、班级班长处,请务必主动及时查看。
3、各类奖学金申报的表格填写,请务必填写按照要求操作!同时务必注意本学期评定的奖学金时间为2016年9月1日-2017年8月31日,所有材料荣誉获得时间请只需要填写这一年度内即可,不在此时间范围内的不要填写!不要填写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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